摘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是否具有直接的社会性,北方十三所高等院校编写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以下简称北方本),第55页上是这样论述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这是由于,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社会劳动的分工和对社会全部劳动量的分配,都是由国家或集体有计划地安排的,每个劳动者在国营经济或在集体经济中的劳动,都是受国家统一计划支配或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的,他们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个结论的理论根据是恩格斯曾经说过;“
出处
《当代财经》
1982年第1期70-71,共2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