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图书馆借阅图书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有些文章只是笼统地围绕着图书馆借阅图书应否收费这一问题各抒己见,而没有区别图书馆的不同类型而分别对待。笔者觉得,民办图书馆(室)借阅图书可以收取微量费用,凡是国家举办的图书馆则不应收费。在今年五月由文化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召开的“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座谈会”上文化部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局长丁志刚同志代表会议领导小组指出:“城市街道民办图书馆……只要不是出于营利目的,可以适当收取一些租金,“以书养书”,
出处
《图书馆学研究》
1982年第2期82-,77+126,共3页
Research on Library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