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我国大中诚市的近郊,国家征用土地的价格猛烈提高.有的地方政府虽然作了征用土地补偿费的限额规定(如规定征用土地补偿费为征用的四年的总产值),但因没有法律效力,土地价格实际上是由征用单位与被征用单位双方议定。征用土地的价格,早巳突破各地规定的限额,而许多地方政府又予默认。如太原等城市近郊的土地征用价格,1979年每亩上涨为两千到三千元,1980年则一跃为五千到一万元。
出处
《晋阳学刊》
1982年第2期71-72,42,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