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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直”取“曲” 忌“露”求“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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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影作品作为艺术家认识生活的观念形态的产物,必然要反映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和美学理想,然而,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和美学理想,是有机地融汇于影片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之中,不露形骸地体现出来的。电影艺术的具体的、形象的银幕特性,也不容置疑地要求艺术家必须在自己的电影作品申严格地剔除、摒弃一切枯燥乏味的说教或抽象空洞的概念。
作者 李耀光
出处 《电影艺术》 1982年第9期61-62,共2页 Film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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