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民族文学的划分,似乎是简单而又明白的事情,其实并非如此。首先,通用的“民族文学”这个词就不确切,需要正名或正义。本来,它应该是概括所有民族的文学的通称。在我国,汉族文学、蒙古族文学、维吾尔族文学、回族文学、白族文学、僮族文学等等,都应该是民族文学。然而,我们的习惯用法,民族文学是指汉族文学以外的其它各少数民族文学。这种用法,与它本来的含义不同,是不科学的,应该规范化,科学化。
出处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2期103-106,共4页
Journal of Xinjia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