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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责任制形式应当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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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集体农业生产要提倡多种多样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为什么要多种多样?本文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原理来探讨这个问题。从表面看,联产责任制好象只是个劳动管理问题,其实,更重要的是生产关系问题。因为实行这种责任制,第一,农民能够对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直接行使使用权、支配权、管理权和劳动产品分配权;第二,把生产责任和计算劳动报酬这两个既有区别而又有联系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从而把对集体生产的负责和农民个人的物质利益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第三,按最终产量(或产值)计算报酬,能比较准确地衡量每个人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而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总之,联产责任制是使作为劳动者的集体农民能够同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很好地结合起来的方式,是正确分配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而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和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
作者 李必训
出处 《学术论坛》 1981年第4期58-62,共5页 Academic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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