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章条例任何时候都得有,本来这是不成问题的事。然而,由于“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在十年动乱中,图书馆长期处于无政府主义的状况中,没有任何规章条例的约束。那时图书馆的大门可以随便出入,借书的数量和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规定了也不执行。有些内部书刊,馆员可以私自借出,丢了书读者可以不赔。阅览室可以高声喧哗,无人敢管,馆员可以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此等等,曾给图书馆工作造成极为严重的混乱。打倒“四人帮”以后,图书馆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逐步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出处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1981年第1期44-46,共3页
Library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