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五阶段建立企业基金制度,同时在部分企业中试行利润留成办法(1978年至1981年) 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提取条件:①工业企业必须完成国家下达的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包括实现利润和上交利润),流动资金占用等八项年度计划指标以及供货合同;②其它企业的考核指标。
出处
《财政研究》
1981年第6期72-82,15,共12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