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搞好民事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凭藉国家的强制力量,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规定,说服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通过强制处分财产,迫使当事人履行应尽的民事义务,以维护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健全,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对于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越来越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民事执行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意见。 (一)关于民事执行工作和审判工作分离的问题“审执分离”还是“审执合一”。
出处
《法学杂志》
1981年第6期46-49,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