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一年(光绪二十七年),在清政府下诏“变法”之后,新疆实行了“新政”。它的实施,在新疆历史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拟就“新政”在新疆的社会背景、实施内容及其作用,进行初步探讨。一清政府实行变法,乃是新疆施行“新政”的首要前提。自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进一步把中国推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深渊,清统治者逐渐变成了帝国主义的走狗。到一九○○年(光绪二十六年),
出处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2期73-81,共9页
Journal of Xinjia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