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安问题,是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根据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青少年占有很大比重的特点,除了对他们必须坚决依法处理外,怎样又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改造和挽救的工作,这是实行综合治理,搞好社会治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应该看到,失足青少年既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又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的受害者。因此,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依靠全党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党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把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总是寄托在他们身上。关心和挽救失足青少年,使他们能够迷途知返,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应尽的一种社会责任。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大家都应当自觉地承担起这种责任。本刊这一期转载《沈阳公安》报第132号的两篇文章,即《妈妈,我错了!》和《母亲的呼唤》,目的是向大家推荐一点值得阅读的好材料,希望社会各界包括所有失足青少年及其父母亲人在内,能够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出处
《法学杂志》
1981年第5期35-37,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