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五个法律文件,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今天,我想就其中《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谈几点认识和意见: 这三个法律文件,确实是当前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形势发展的紧迫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我们政法干部的迫切要求。这为我们政法干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的刑事犯罪,有效地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提供了强大武器。对此,我们是坚决拥护的。
出处
《法学杂志》
1981年第4期6-8,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