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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地区财政、信贷、物资综合平衡关系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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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不仅要求财政、信贷、物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综合平衡,而且要求在地区范围内进行综合平衡。财政、信贷、物资的综合平衡,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最后反映。为此,研究财政、信贷、物资的综合平衡必须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分析入手。本文仅就地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地区社会总产品分配的综合平衡。地区财政、信贷、物资的综合平衡谈一些看法。
出处 《税务与经济》 1980年第3期9-20,共12页 Taxation and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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