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粉碎“四人帮”以后,从一九七八年下半年开始,多数厂矿企业恢复了物资奖励制度。实行物资奖励的部门和企业,从实际出发,把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把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职工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较好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了企业管理,促进了生产发展。但是,在实行物质奖励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同志,甚至一些领导同志,对物质奖励问题,特别是对奖金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在奖金的提取、分配上,存在一些问题。有少数单位,自定奖励“政策”,
出处
《经济问题》
1980年第4期42-45,共4页
On Economic 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