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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图书登记注销工作的初步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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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原因一九七八年以前,我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所实行的图书登记,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即总括、个别双重登记制度。这种双重登记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它是图书馆图书财产变化情况的基本记录。尤其是个别登记,一书一号,是图书财产的清册,一向被认为是清点图书,人员交接的根据。当图书馆藏书有了变化,进行剔除或注销时,书号和帐号相符,方可注销。这套登记制度是前人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作者 马天驹
机构地区 黑龙江省图书馆
出处 《图书馆建设》 1980年第S1期210-213,共4页 Librar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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