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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平反纠正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而被判刑的案件已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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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关于“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的原则,对这类案件进行了全部复查。四月份对复查工作逐案进行了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又复查了一次;五月初,这项工作已全部结束。文化大革命中全市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而被判刑的案件共一百一十五件。经复查。
作者 周金贵
出处 《法学杂志》 1980年第1期56-56,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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