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8年开始,匈牙利实行新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特点是:“把国民经济按计划发展的中央管理和商品关系、市场积极作用有机地联系起来”。市场开始得到重视,国家并且鼓励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适应有控制的市场经济的需要,匈牙利政府把过去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的价格制度改为实行多种价格形式的和灵活变动价格的价格制度。根据价格管理法的规定,各种商品价格分成固定官价,最高官价、浮动价格、自由价格四类。在开始实行新价格制度的前五年内,这个制度是有成效的。1973年以后,由于国际市场价格暴涨。
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0年第Z1期33-36,77,共5页
Foreign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