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宁在阐明社会主义经济主要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最本质方面时,他曾经指出过:“经常的,自觉地保持的平衡,实际上就是计划性。”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比例性,保证最有效最合理地利用社会主义社会物质的劳动的和自然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这就意味着已达到了与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形式相适应的、成熟的发达的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计划性,这也就是苏共二十四大和二十五大历史性的决议中所规定的提高苏联经济发展比例性的总任务。苏联共产党考虑到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经济职能的客观规律性。
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0年第5期12-14,共3页
Foreign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