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在十二年前所论述的对于改革税收的一个更简便的办法,就是在不改变税法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一个大幅度的减税:个人所得税现行的最高税率是70%。假如把它降低到25%,也就是说除了把高于25%的税率降到25%以外,其他的税率都保持不变。这种减税的幅度是相当可观的。高于25%的税率,原先是适用于应征税的所得额在12,900美元以上单独报税的未婚个人和应征税的所得额在20,200美元以上联合报税的已婚夫妇。
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0年第12期1-2,共2页
Foreign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