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年多来,我国经济学界关于社会主义企业之间能否开展竞争的问题讨沦,大致有以下三种意见:一、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而竞争是商品经济固有的规律,因此,必须让社会主义企业之间无限制地开展竞争。二、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因此,不能让社会主义企业之间进行竞争,否则,就意味着让社会主义企业自由经营,这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不相容的。三、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商品经济,与此相适应,必须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并以计划调节为主的方针,而在存在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必然会带来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竞争。
出处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4期96-102,共7页
Journ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