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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银行办理中长期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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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意两国为了支持企业更新设备,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曾经实行两项重要的改革:一是缩短企业设备折旧年限。一般由十年缩短为五年,个别企业甚至三年就更换一次设备。二是由银行发放中期(一年半到七年)、长期(七年到十五年)贷款,解决基本建设资金需要。由于企业依靠折旧和利润,只能解决其资金需要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其余部分不能不依靠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解决。商业银行不仅发放短期贷款,而且发放中、长期贷款,这是银行信贷制度的重大改革。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
作者 金正
出处 《中国金融》 1979年第7期26-27,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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