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的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都是拥有自主权的独立经济组织。它们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是在各自实行经济核算的前提下,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经济关系。处理这种经济关系只能用经济手段,而不能用行政手段或其他手段,这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所决定的。在实际工作中,用来处理这种经济关系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方法,都要在实践过程中受到检验。从而明确哪些是符合规律要求而且行之有效,应当坚持和推广的;哪些是基本符合要求,但不完善。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79年第0期65-67,56,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