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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钱货两清 整顿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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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信贷、结算和现金活动中心。国民经济的各项活动,基本上都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银行办理结算的基本原则是:物资运动与资金运动紧密结合,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互不拖欠;结算双方要守信用,不许开空头支票,不许赊销商品和预收、预付货款等;银行办理结算要维护购销双方的正当权益。
作者 焦琳
出处 《中国金融》 1979年第6期21-23,共3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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