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一样,必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但是,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是一种公有化程度较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其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群众所有,因而,农村人民公社中的按劳分配,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相比较,有着自己的特点。除了不同集体所有制单位由于所占有的生产资料的数量质量不同,在劳动报酬上表现为多产(多收)多得的差别外,就是各个集体所有制的按芝分配,是采取工分制的形式,即通过评工记分的制度来实现的。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1978年第3期71-74,共4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