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旧社会反动统治阶级不顾人民死活,随地开挖渗井、渗坑、渗沟,排放各种有害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许多城市“渗坑遍地,污水横流”,严重污染地下水源,对人民健康造成很火危害。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人民健康,重视改善和保护环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渗井和渗坑,保护地下水源。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中明确规定: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均不得排入渗坑、渗井(或废井)之中,以保护地下水源不受污染。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1975年第1期-,40,共2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