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月廿一至廿五日厦门大学举行了第三次科学讨论会,经济学组政治经济分组除对'人民公社经济初步研究'书槁作一般讨论外,着重研究了人民公社的性质、产生必然性和优越性,特别对人民公社从三级所有制向公社基本所有制过渡问题展开热烈争论。关於这个问题的争论,有看法一致的地方,也有意见分歧之处。总的说来,大家一致认为必须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去说明,生产力水平提高和农民思想觉悟提高,一个是物质条件’一个是思想条件。只有具备这二个条件才能实现这一过渡,具体地说是:1.公社逐步工业化,农业逐步机械化、电气化、化肥化;2.公社经济大大增长;3.穷富队差别缩小;4.农民思想觉悟提高。意见分歧之点在於:那一个条件为主要,对某一条件的要求程度不一样,同时对这些条件具体内容理解也不一致。在讨论中基本上形成三派。第一派强调穷富队差别基本消灭是主要条件,如果这个条件不具备,就实行公社基本所有制,必然全引起穷富队拉平和影啊企社积累。持这一派意见的同志也认为公社经济壮大是重要条件,不过只要一定程度就行了,不一定要求公社经济超过生产队。第二派强调公社经济超过生产队经济总和是过渡的主要条件,同时认为穷富队差别缩小也是重要条件,不过只要有一定缩小就行了,不一定要基本消灭。以上两派,多半不强调农业机械化,认为不一定要求实现或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后才能实现这一过渡。他们的根据是:1.中国过去没有农业机械化也可以实现农业集体化;2.农业生产特点决定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关键,不在於农业机械化;3.农业机械化在中国条件下不可能很快实现。第三派的意见则恰恰相反,他们强调农业一定程度的机械化是主要条件,而公社经济壮大和穷富队差别缩小也是重要条件,但认为只有机械化达到一定程度,才进一步要求劳动社会化,生产队基本所有制才能被否定;同时,认为如果农业机械化了,也会缩小穷富队的差别和促进公社经济的壮大。只有个别同志特别强调农业机械化的实现是唯一的条件。兹将讨论会发言记录摘要按发言顺序发表如下,供大家讨论。记录稿未经本人审阅,如有错误,由我们负责。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1959年第10期9-10,共2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