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货幣經济的条件下,作为反映和監督經济活动工具的会計核算,是借助于价值形式即貨幣形式來進行的。任何核算單位中的一切资金、共使用和消耗以及最后的生產成果,都要用統一的货幣尺度來衡量和表現;唯有这样,我們才有可能系統地認識核算單位的經济活动过程,掌握其收入和支出,生產費用和生產成果的情况,从而進一步來管理和控制全部的經济活动和整个經济过程。由此,不难明白,"計价"(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的計价以及產品和生產收入的計价)問題。
出处
《中国经济问题》
1959年第5期8-14,共7页
China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