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电影的特殊表現手段(續)——根据在上海电影剧本創作所座談会上的發言整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不倚賴文字描繪,倚賴形体动作——这就把电影和一般文学作品区别开来。但是还不能把它和舞台剧区別开,因为舞台剧也同样地要倚賴形体动作,也同样通过視覺、听覺来感染觀众。使电影的表現手段完全不同于舞台表現手段的是鏡头动作。这在本文一开头时就說过。电影的技朮条件所造成的特長与限制,使創作者可能并且必須用分切开的画面来表現自己的内容。它用从不同的距离(特写、近景、中景、全景、远景),不同的角度,不同节奏的鏡头处理(切入、
作者 張駿祥
出处 《电影艺术》 1956年第S2期33-40,共8页 Film A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