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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收购农副产品价款结算实行自愿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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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营商业和供销部门收购生产队出售的农副产品,在结算价款时,应当贯彻支付现金或转帐完全由生产队自顾选择的原则,不得硬性规定一律转帐或一律付现,这是国家的一项原则规定,我认为这里所说的‘自愿’原则是指出售农副产品的生产队集体的意见,而不是指到收购站出售农副产品的某个人的意见。这是因为,第一,生产队出售的这些农副产品,是全体社员的劳动果实,取现或转帐应当听取集体的意见。其次,生产队出售农副产品的价款。
作者 邓杰
出处 《中国金融》 1965年第2期16-16,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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