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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的悬款归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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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我行收到一笔由武汉市油毡厂汇来退给深县商业局的购货剩余款。凭证上没有注明收款单位帐号,但名称填写消楚,按照会计制度,即可记入县临业局帐户。但是,我们想到,县商业局开户以来,从未结算过货款,怎么会有购货余款退回呢?我们就与县商业局电话联系,回答说:‘这不是我们的款。’这时,我们本来也可以办理退汇,但为了审慎起见,我们又向武汉发了一张联行查询书。
出处 《中国金融》 1965年第18期20-20,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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