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究竟怎样设置,才能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这是建立农业银行以来,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最近,国务院决定将现在两行分别在农村设立基层机构等作法,改变为除了个别大集镇以外,在区或相当于区的公社所在地,两行合设一个基层机构,受两行的县支行双重领导,以农业银行领导为主。在三千人以上的集镇(包括农业人口),工商信贷业务和结算业务比较多的,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可以各自分设机构,也可以合设一个机构。三千人以上的集镇。
出处
《中国金融》
1965年第1期9-10,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