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产品交换和商品交易,都必须通过货币的计价和媒介才能实现。货币的运动正是产品交换和商品交易过程中物资运动的反映。国家银行是国民经济的现金、结算、信贷中心。国营经济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的收付,都是通过银行转帐结算或现金存取而实现的,企业每笔货币资金的收付通过银行结算后,必然会在银行引起信贷收支(存款或放款)的变化。例如企业每收入一笔款,在银行不是增加了存款,就是归还了贷款;企业每付出一笔款,在银行不是支取了存款,就是增加了贷款。这样,企业资金的周转变化,就能通过银行的信贷变化及时地反映出来;而企业货币资金的周转变化。
出处
《中国金融》
1963年第1期19-21,共3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