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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可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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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韬兄:日前读《光明日报》,见沪上四导演关于电影剧作之意见。属望殷切之情,溢于言外。许多好意见如清风拂面,畅我胸怀。在编导关系的问题上,我兄特拈出“友谊”二字,作为合作的基础。诚可谓一语破的,颇得我心。虽然,有不能已于言者。如果剧本基本上适于拍摄,即可承认它是未来影片的基础,否则有何编导合作之可言。何谓基础?曰:起码的条件是写了一两个较生动的人物,有那么一些戏剧情节,有那么一点点意思,而且大体上符合于电影的要求。为了加强这个基础,编导可以共同研究。
作者 于敏
出处 《电影艺术》 1962年第2期7-7,共1页 Film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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