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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教学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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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代東方農村公社的農民古代东方农村公社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直接结合,所以农村公社的成員主要都是农民。他們的生活和劳动都是以家族为單位进行。較富有的家族中有时有奴隶、但不多,与古典的希臘或罗馬有所不同,公社成員,即农民往往是生产的主要担当者。公社农民就其所处的地位来說,形式上是自由人,因为他們既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也掌握了一定的生产資料。而实質上是專制君主的剝削对象和奴役对象。因为全国公社成員的剩余生产物和剩余劳动,都被国王通过賦稅和劳役的形式剝夺去了。这种剝削是极其殘酷的,例如埃及古王国的賦稅,就包括“凡有天地及尼罗河所生之物”。徭役也很重,大金字塔的建筑。
出处 《历史教学问题》 1958年第10期46-47,共2页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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