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安县是个侨眷較多的地区,农業生产以粮食为主,經济作物次之,每年还有相当数量的侨匯收入,所以人民的生活一般比較富裕。县里的信用社过去是按乡建立,社区范圍比較大,不易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群众也感到很不方便,根本不把信用社当作自己的經济組織,信用社得不到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农業社發动投資和信用社發动存款、收貸經常發生矛盾。在农業合作化之后,农業社已成为农村中一切經济活动的中心,党支部又是按农業社建立的,因此由农業社統一領导农村經济工作的發展。
出处
《中国金融》
1958年第16期16-18,共3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