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1957年年底,江西省星子县县委將原有兩个区的18个乡,合并为9个乡。当时銀行营業所机構未下放到乡,在农村金融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当时銀行营業所的業务范圍不是一个乡(比一个乡大),不便于乡級党委領导;撤区并乡后,原来区一級的其他行政机关、企業單位都已下到乡,而銀行却沒有乡一級的机構,業务联系很不方便;在农業生产大躍进乡乡、社社建工厂的形势下,乡一級的信貸工作頻繁,原有的兩个銀行营業所和兩个工作組已不能滿足需要。
出处
《中国金融》
1958年第12期22-23,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