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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托收承付結算可以大大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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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对于改进异地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有兩种意見。第一种意見是取消銀行逐笔监督購貨單位付款的办法,由銷貨單位將發貨等單据直接寄購貨單位收款。从过去的情况看,購貨單位拒付貨款的只占極少数,即使發生拒付銀行也很难协助对方解决问題;今后企業之間的协作关系改善了,無理拒付的現象更可以減少。因此可以取消銀行的监督。
作者 李新春
出处 《中国金融》 1958年第13期23-23,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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