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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州专区粮食局传来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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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四川泸州专区粮食统计工作者向全国粮食统计工作者提出的倡议书中,曾提出:“从5月起,各项月季报表专局报省时间为月、季后10日争取达到9日,比省厅规定时间提早6至7天”.这一倡议,泸州专区粮食局首先超额实现了.
出处 《统计工作》 1958年第10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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