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銀行总行在关于春耕生产放款工作的指示中提出,今年农業社的基本建設放款要适当堵住,一般不放或尽量少放。这一方針的提出,在于着重要求發放农業放款的数量一方面必須与国家的財力和物力相适应;另一方面也必須与农業社的生产和积累增長速度相适应,这样,才能更經济有效地使用資金,更有利于农業社的巩固和發展。为什么农業放款的增加必須和农業社的生产和积累增長速度相适应呢?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农業社为了發展生产增加收入,就要不断地积累資金,以便不断地扩大再生产;而农業社是农民群众的集体經济組織,要积累資金主要依靠充分發揮广大社員的劳动热情,坚持勤儉办社的原則。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5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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