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对农产品实行預購并發放預購定金,不仅可以把收购計划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有利于国家收購計划的順利完成,而且可以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許多农民說国家發放預購定金是“雪里送炭”,深受感动。国家預購农产品,还有利于平衡不同季节的貨幣投放和商品銷售。以江苏省为例,1956年6月上旬国家發放粮食預付价款后,供銷社的生活資料銷售额比5月上旬增加14.43%,生产資料銷售额增加33.89%,从而活躍了淡季的农村市場。国家發放預購定金所需要的資金,全部是由銀行放款支持的,这就加重了銀行办理预購定金放款的責任。銀行要做好預購定金放款工作,不單是發出放款就算完事,重要的是要注意这項放款放出后。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5期5-6,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