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为了發展农業生产,过去几年来通过农产品采購部门对农業生产社和个体农民进行了农产品的预购工作,發放了大量预购定金。1956年,国家銀行发放的預購定金放款,最高余額达12亿元以上,对于發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困难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去年农产品收購季节里,預購定金的收回进度比过去迟緩。其原因很多:一些做农村工作的同志和农業社干部,把归还預購定金和农業放款同保証90%的社员增加收入的政策,未能恰当地結合起来,用少还或不还这些款項作为增加社員收入的办法;同时,在發放預購定金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如预购对象不合适,預購合同的內容不确切。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5期6-7,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