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省壺关县的信用社創造了“三定管理”方法,貫徹民主办社和勤儉办社方針,解决信用社的亏損問題。所謂“三定”,是指定業务、定收支、定人員。“定業务”是根据农、副業生产情况、农業社生产財务計划、社員农副業收入情况、外来資金、現有工作基础,参照去年業务發展規律,在积極可靠的原則下,确定全年分季的存、放款計划。“定收支”是根据自給自足和勤儉办社的精神,在業务規划和量入为出的基础上,算清收入、支出、盈亏三笔賬。“定人員”是根据業务大小、社的盈亏,确定需要干部人数,精簡多余人員。再根据社干部职务,經过自报公議民主討論,确定各个社干部的包干地区、联系戶数、業务指标。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22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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