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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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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奴隶占有制社会,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一是古代东方的奴隶制;二是古典奴隶制(雅典、罗马).这两种不同的形态的说明,不在本文范围之内.但要指出,生产关系的基础是所有制,所有制不同生产关系就因而不同.在古代东方奴隶制下,奴隶不是物,奴隶可能有他自己的经济,这是和古典奴隶制迥然不同的.马克思曾指出这两种奴隶制有本质上的不同:"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结果为奴隶经济;或视其始点如何,结果不过把奴隶制度由家长式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东方的奴隶制是家长式的,是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
作者 束世澂
出处 《历史教学问题》 1957年第2期13-18,共6页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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