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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資和存款的矛盾中看信用社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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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些同志認为,农業社动員社員投資和信用社組織社員存款之間有矛盾,而取消信用社,改为在农業社內設立信用部,就能够解决这个矛盾。現在我也来談一些对这个問題的看法和意見。农業社發动投資和信用社組織存款,毫無疑問是組織农業生产資金的兩个不同的方式和途徑,但都必須貫徹“自願互利”,其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發展农業生产。按理說,正如怀九同志在文章中所指出的,这兩者之間的矛盾是不应当發生的;但是由于有了兩个不同的組織,所以矛盾就發生了,这是客观事实。但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按照丁智、怀九同志的意見,只要把信用社并到农業社里,成为农業社的信用部,問題就能够解决。但我認为这种提法,是不完全符合当前客观現实的。首先我們从当前农村組織資金的現狀来看,听听群众对投資和存款的反映是什么?根据江苏南匯县祝乔区的調查了解,群众在存款的时候有这样几种情况:①存款时鈔票願意交給会計,不願意交給社主任,因为主任是乡干部,被他知道了不妥当。②存單不要記名。③看見信用社門口人多时不存。④有乡干部在場时不存。⑤存款时要求手續办得快,自己躲在角落里。⑥把款轉存客乡。如祝乔区連民乡發动投資以后,有部分社員就把存款由本乡的信用社提出,再移存到鄰区(沈庄区)的信用社;或把信用社存款移存到国家銀行里,如周浦鎮銀行办事处就曾吸收到鄰县川沙县北蔡区的农民存款达2,600元。
作者 敬彬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12期21-22,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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