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做好国营商業放款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三月全国分行行長会議修訂了国营商業放款办法。修訂放款办法以后,將更有利于商業部門扩大商品流轉。但是,同时也产生了新的問題需要解决。主要是如何解决信貸方針和放款指标管理之間的矛盾,如何發揮信貸的监督作用。根据北京分行一些同志們討論的意見,認为要解决这些問題,应当抓住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做好资金匡算和放款指标的調剂、調整工作。商業放款办法規定,对采購供应單位采取按进貨計划总金额供应资金的精神。这个精神同銀行放款指标必須按各个企業借款計划余额管理的規定是有矛盾的。采購供应單位超过借款計划而沒有超过进貨计划借款时,銀行应当办理放款;但是根据放款指标管理的規定,增加的放款如果在各企業借款計划总余額內調剂后仍然不足时,应該向上級行办理追加手續。采購供应單位很多。
作者 馬健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12期23-23,共1页 China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