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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营農場的到期放款要積極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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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积極收回国营农場的到期放款,是当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到1956年10月底,国家銀行發放給国营农場的放款余額已經超过1亿2千万元,但是每年收回的放款却很少。有的同志認为农場是国营企業,銀行的錢就是国家的錢,还不还沒有关系;有的認为农場放款比重小,到期收不回来不要紧。因此他們一般地偏重于發放而輕視收回,甚至有的农場主动来还款的时候,他們恐怕第二年放款指标批得迟,农場再借有困难,而拒不接受。这些想法和做法是不对的。国家銀行办理农業放款需要貫徹有借有还的原則,不仅对于农業社和农民个人来說是如此,对于国营农場也是同样适用的。
作者 江鳥
出处 《中国金融》 1957年第1期9-9,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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