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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乡检查和补贷贫农合作基金贷款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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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新登县金河乡2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原确定贷户163户,占入社总户数的26.9%,贷额3,319元,占应交股份基金总额的17.9%,平均每户20.36元。支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贷款政策,对3个村13个社(另有7个社正在办高级社)的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进行了检查。
作者 吕廷桢
出处 《中国金融》 1956年第4期13-14,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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