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金融”十七期刊登了潘家祥同志写的“国家银行在信贷工作中究竟应该监督些什么?”一文,我们也愿意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已的意见。根据潘家祥同志的意见,好象银行除了直接监督放款的用途外,对于其他方面银行可以不必过问。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我们认为银行信贷员不但应该监督企业的资金运用,而且也有责任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挖掘资金潜力。虽然银行信贷员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的时候,不能直接给企业解决什么问题,但是银行可以向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供企业参考,这样做对于企业是有好处的。
出处
《中国金融》
1956年第20期23-23,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