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的农村非现金结算从试点到普遍开展,仅仅两个多月的时间。由于银行和信用社对于实行非现金结算的意义认识不足,分不清政策界限,忽视了群众的利益,严重地违反了自愿原则,以致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发生了不少偏差。省委进行调查以后,决定暂时停止推行。为什么在这项工作里会发生这些偏差呢?我们看看下面的事实吧。不管办什么事情都应该贯彻执行自愿原则,办理农村非现金结算自然也不能例外。但是湖北省不少地方却忘了这条原则,错误地采取了分配任务和硬性规定转账的做法。
出处
《中国金融》
1956年第15期19-20,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