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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黑龙江省分行是如何组织新联行制度试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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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苏联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订的新联行制度,自去年八月份起,在陕西、西安组织试点后,几个月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适应银行业务需要,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以及克服账务错乱等方面,均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开始试行前,陕西、西安省市机构合并,因此就不能根据两个行处的不同情况,更多地发掘问题和进一步积累核算所间的工作经验,辽宁和黑龙江两省分行之所以组织试点,就是为完成这个任务而决定的。
作者 一员
出处 《中国金融》 1955年第3期7-8,共2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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